各相关会员单位: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也有人称之为中国版ROHS指令)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同意,于2016年1月颁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5月16日发布的涉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的“常见问题答疑”,工商用制冷空调设备也被纳入《管理办法》的监管范畴之内。
鉴于上述《管理办法》的颁布将对工商用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领域带来巨大的变化和挑战,在此郑重提醒各会员单位认真阅读这一新颁布的《管理办法》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包括分析其与欧盟现行的ROHS指令的区别,对《管理办法》的实施情景加以研究,如认为未来可能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难以克服的困难及障碍,则敬请将相关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7月15日前反馈给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将在汇总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工信部及其他相关主管机构,通过沟通协商,积极寻求合理可行的行业解决方案。
衷心感谢各会员单位对行业工作的大力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信息: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秘书处
高钰,电话:010-83510099-694,手机:15010305069,
Email:gaoyu@chinacraa.org
陈敬良,电话:010-83560067,手机:13671192227,
Email:cjl@chinacraa.org
刘晓红,电话:010-83560062,手机:13501171143,
Email:lxh@chinacraa.org
传真:010-83560060
附件:
2、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常见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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