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2日, 日本消费者厅(CAA)向WTO(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发布第G/TBT/N/JPN/437通报,对《电气机械器具品质表示规程》进行部分修订。《电气机械器具品质表示规程》是《家庭用品品质表示法》(1962年第104号法)下针对电气设备(以家电为主)品质标签的具体规定,自1997年12月1日颁布以来,历经8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针对HS 编码为841510的窗式、壁式的独立式(self-contained)或分体式的空气调节器。拟议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根据日本工业标准JISC9612,缩小了“制冷/ 制热量和制冷/ 制热耗电量”的公差范围; 根据日本工业标准JISB 8615-1 和JISC9612,修订了“制冷/ 制热量”(Cooling/Heating capacity)、“ 制冷/ 制热耗电量”(Cooling/Heating power consumption), 以及“全年性能系数”(AnnualPerformance Factor)的测试方法。
(来自《制冷与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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