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在国家主管部门、各级监督机构、行业组织及新闻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在授权机构的努力下,经过广大生产企业的密切配合和积极参与,能效标识工作始终以“促进节能、规范市场、引导消费”为宗旨,紧紧围绕能效标识的宣传、培训、推广、监督等内容开展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在我国生产和销售的绝大多数相关企业能够按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在产品上粘贴能效标识,并向标识授权机构提交备案材料。截至目前,共有640家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机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备案产品型号共22141个。其中房间空气调节器厂商90家、9004个型号通过备案审核,家用电冰箱厂商共199家、7483个型号通过备案审核,电动洗衣机厂商共326家、4417个型号通过备案审核,单元式空调机厂商共25家、1237个型号通过备案审核。在通过备案的产品型号中,其中能效指标达到1、2级的电家用电冰箱,也就是节能家用电冰箱占总量的72%,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占总量的10%,节能电动洗衣机占总量的22%,而节能单元式空调机则占总量的35%。
2007年能效标识制度实施成绩斐然。一方面,我国即将实施的新《节约能源法》首次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了企业执行能效标识制度的要求,正式确立了标识制度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制度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制度实施3年约为国家节约了68亿度电。同时,鉴于良好的实施成效,国家发布了第三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要求冷水机组、燃气热水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和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等五项产品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能效标识制度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为推进国家“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战略目标的实现,随后将有更多的产品纳入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范围。目前已经启动变频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房间空气调节器、电磁炉、电热水器、电饭煲、电风扇、微波炉、复印机和显示器等9项产品的能效标识实施方案研究,并将从中选择条件成熟的产品列入能效标识实施目录,并尽快付诸实施。
随着节约型社会的逐步构建、市场的日趋规范、消费者节能意识的逐步提高,能效标识制度将在监督机制、评估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并在节约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等方面发挥出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2007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组织了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检查产品范围包括: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调机,监督检查结果见《2007年度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结果公告》。
转载自:中国能效标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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