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发文,决定将北京及武汉、昆山列为两岸物流产业合作第二批试点城市。
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背景下,2009年,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启动两岸产业合作。冷链物流是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确定的先期合作的5 个产业之一(LED照明、无线城市、低温冷链物流、TFT-LCD和汽车),冷链物流产业已经成为深化两岸产业合作的重要领域。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规划研究院、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组成的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工作组具体推进。
此前,商务部与国台办于2011年确定天津和厦门为首批试点城市,经过近3 年的试点,两岸已经签署34项合作意向书,包括29项企业试点、4项综合场域试点与1项两岸联盟合作。
根据商务部、国台办要求,试点工作将围绕城市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冷链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冷链技术和管理模式应用和冷链标准化、信息化等重点工作,以促进业界项目合作、整合冷链资源、提升城市冷链物流发展水平为重点。
(来自《制冷与空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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