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最近发布题为“针对空调器能效标识算法修订版和已修订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水平以及其他要求的监管影响声明”(consultation regulatory impact statement for the revision to the energy labeling algorithms and revised MEPS(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levels and other requirements for air conditioners)的报告,用以评估更改空调器能效标识额定性能星级评定算法和修订MEPS的提案所产生的影响。该条例提案是设备能效项目(E3,Equipment Energy Efficiency)的一部分,同时也是能源委员会(MCE,ministerial council on energy)的倡议,该能源委员会是根据澳大利亚国家能效体制和新西兰国家能效及节能战略而组建的。声明中列出了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市场中销售的空调器用新的MEPS水平和星级能效评定算法更改的实例。MEPS水平和新的性能要求能够促进能效提高并有助于解决功率因数、曲轴箱加热器和需求响应问题。报告提议2010年开始实施以下几项要求:1)新空调能效标识算法将应用于AS/NZS3823.3(2008)。这涉及到了新能效标识的设计问题,在AS/NZS3823.3的公众评论版中将对具体细节加以说明。2)为所选产品的制冷模式引入更严格的MEPS水平要求。3)同样地,为具有制热功能的产品的制热模式引入MEPS水平要求。4)引入功率因数的最低要求。5)引入减少待机功耗和曲轴箱加热器用能的措施。报告要求:所有2010年4月1日后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必须为其标识准备通用的准予登记单/列表(符合新MEPS水平和新能源标识)。报告中规定:2009年4月-2010年4月为实施过渡期,2009年10月以后注册的新产品应该满足修订的第2部分标准(包括新能源标识、MEPS及其他性能要求)的所有要求。此后将为零售商制作一个信息宣传包,以确保所有新产品上都采用新的能源标识。
(译自:February 25,2009,JA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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