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通风机推广实施细则》发布。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本次推广产品范围包括产品为能效2级及以上,一般用途的离心式和轴流式通风机、工业蒸汽锅炉用离心引风机、电站锅炉离心送风机和引风机、电站轴流式通风机、空调离心式通风机。
申请高效节能风机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依据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行有效版本,风机能效为2级及以上;2.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和节能产品认证(进入第一批推广目录的产品应在目录公布后3个月内通过节能认证);3.通过能效标识备案;4.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5.近3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1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