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公用事业局):
为加强全省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积极稳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0日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山东省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指南》的通知,其中关于空气源热泵的要求如下:
2.10 电采暖设备安装
2.10.1 室外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校核设备运行重量对屋面结构荷载、墙体承重能力以及屋面防水的影响;
(2)设备安装在地面时,应有足够强度的水平基础;
(3)安装在屋顶上的设备,其基础应设置在结构楼板上,上皮高于屋面不应小于300mm;
(4)有震动的设备应采取减震措施;
(5)室外主机、配电箱(柜)、水泵等机电设备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
(6)设备应有防雷保护和安全接地措施。
2.10.2 设置在室内的制冷剂-水换热装置、水箱等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暗埋管道不应有任何形式的接头;
(2)管道及其保温材料应便于检修。
2.10.3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供暖,应根据供暖热负荷选择机组,热泵制热性能应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GB/T25127.2的规定。
2.10.4 空气源热泵机组可为热风和热水型,优先选用热风型。如选用热水型,宜选用低温辐射方式。
(信息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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