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其中对空气热能采暖提出了鼓励:
四、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二)强化建筑节能。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市、县两级财政应安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用于居住和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按照《住建部、银监会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计划,3年完成15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五)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和设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住建局等)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1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