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属层级类别 ]:
国务院部委规章库
[ 所 属 类 别 ]:
质检价格
[ 发 布 日 期 ]:
2008-1-18
[ 生 效 日 期 ]:
2008-01-18
[ 发 布 单 位 ]:
[ 发 布 文 号 ]:
[ 是 否 有 效 ]:
有效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现予公告,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1229号